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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15日星期五

中华日报 阿扁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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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a 星岛时评 by www.stnn.cc on 8/15/08

  陈水扁国务机要费案卷证,被马总统注销"机密"后,特侦组再度约谈陈水扁。卷证既然"不再机密",阿扁不敢再说:"看了会死人!"而是拖马总统下水,认为马英九"特别费案"无罪,他的"国务机要费案"也理该无罪。

  可是,经媒体长期报道,"此费非彼费",百姓都已经弄得很清楚了。何况,马英九所涉为"不须单据核销"部分,而陈水扁所涉则是每文钱都须单据核销。马英九无罪定谳,陈水扁未经审判就要求"无罪",难道法院是他开的?

  陈水扁要把这个案子搅成政治问题,甚至弄成蓝绿对决,意图十分明显。可叹的是,民进党竟有人随之起舞。重回民进党的许信良,警告民进党不要再被陈水扁利用,否则,法院审判陈水扁的同时,民进党也在被审判。

  社会对这个案子的意向十分清楚,就是要求真相。陈水扁玩弄司法程序,或许会使侦讯时程因而迟缓,不过人民要求有结果的意志不会松懈,而且陈水扁那些自以为聪明的做法,反而会更激怒人民。

  本案"机密"被注销,司法侦审再无障碍,当司法拥有独立空间,司法人即可昂然挺立,展现应有的骨气。我们的建议是:既然陈水扁提到马英九,那就比照马英九被起诉后的做法,在法律规范下,要求陈水扁及相关涉案人,都依司法程序走一遍,须走多久?结果如何?由法律去决定。

  再提醒陈水扁及其仆从,别再把脑筋用在"花样"上了,须知,侦讯过程中的态度,是会成为未来量刑参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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