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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Creative Commons的简称,中文译作知识共享,是一种有弹性的版权授权方式。前两天,煎蛋在受够了一个叫做新闻小分队的抄袭网站之后,发出了放弃CC协议的呐喊,然而却遭到网友的强烈反对乃至谩骂。无独有偶,前天写给河蟹娱乐一周年的文章,没想到却引发了胡戈戈同学和探客同学的口水仗,这是我没有想到的,也是我不希望看到的,既然都在讲CC,那么望月也来说一说这个所谓的CC协议。
啥是CC协议:
这惹人讨厌的CC协议到底是个什么东东?如果你是一无所知,建议你先到伟大的仍然还健在的中文维基百科上面去看看知识共享词条。
简单点说,这是一个由一个叫劳伦斯·莱斯格的无聊的美国人于2001年创造的非营利性组织,旨在保护作者版权的同时,增加作品的流通性和可衍生行。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保留部分权利。而这部分权利可以是下列出现的几种的任意组合。
河蟹娱乐是否遵守了CC协议:
两位仁兄争论的焦点在于河蟹娱乐是否遵守了创作共用协议,以及河蟹娱乐投放adsense广告是否违反了非商业目的。
河蟹娱乐是否做到了姓名标示:其实这是一个很雷的问题,因为河蟹娱乐上面很多文章都是出自网络,有的是流传于qq群之间,有的是口口相传,甚至没有人知道最初的出处,但凡是有读者推荐的,胡戈戈都会在文中注明出处,这一点,应该说戈戈坚持的还是不错的。
河蟹娱乐是否做到了非商业:问题的关键集中在河蟹娱乐放置Adsense广告是否违反了非商业,我觉得,判断一个网站是否是商业网站关键是看他是否以盈利为主要目的。这一点从我对胡戈戈的访谈中可以了解到,河蟹娱乐的adsense广告收入能够支撑空间和域名费用已经不错了,而且,河蟹娱乐现在没有将来也没有明显的盈利目的,所以,河蟹娱乐还是做到了非商业的。
脆弱的CC协议:
在这个抄袭盛行的互联网环境下,CC协议显得是多么的脆弱,好一点的还留个原文链接或者是给出名字不留链接,差的恬不知耻的盖以自己的名字,我曾经在2008世界顶级杀毒软件排行及下载一文中留下了一个很隐蔽的内部链接,并由此追踪到37个抄袭者,而他们之中只有4个给出了原文链接,另有5个在我的"善意"提醒下不情不愿的给出了原文链接,其他的则一概置之不理,这里面有很多"知名"的网站和论坛。所以,在目前这个网络环境下,谈什么鸟创作共用是扯淡的,所谓创作共用,在一些13人的理解可能就是:你创作,我们共用。所以,我从来不提什么创作共用,也不谈什么CC协议,只有一句:抄吧,让你空虚的灵魂在黑暗中腐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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